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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實習

  

台北兒童福利中心實習申請辦法

 

  • 實習申請資格
  1. 大專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科系三年級以上學生,修畢「社會個案工作」、「社會團體工作」、「社區工作」。曾修習「會談技巧」、「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」、「兒童社會工作」或「青少年社會工作」等相關專業課程尤佳。
  2. 對兒童及少年機構安置服務工作有興趣,並有強烈學習動機者。

 

  • 實習期程-暑期實習
  1. 於每年7月至8月進行
  2. 每週至少實習40小時
  3. 實習期間共8週,合計320小時

 

  • 實習內容

主要內容包括個案工作、團體工作、社區工作、方案及活動執行與設計、社會資源連結與運用。實習生若有其他需求或想法,也可與實習督導進行討論。

 

  • 實習名額
  1. 依每年實際運作情形,彈性調整招收名額。
  2. 113學年度暑期實習名額2名。

 

  • 實習申請方式
  1. 提出申請

實習申請學生須檢附履歷自傳(附照片)實習計劃書歷年成績單,於每年4月底前提出申請,並電洽機構確認。

  1. 資格核定

以書面資料審核為主,如有需要將另行安排面談。

審核結果於5月底前回覆確認。

 

  • 實習生權利與義務
  1. 實習生義務

實習前

針對兒少安置機構相關服務進行了解。

實習中

*遵守機構規範、主動配合團隊運作,如有疑問隨時與實習督導討論。

*積極配合團督、個督及相關訓練課程,並且每週完成週誌及相關報告。

*實習期間交通費及保險費須自付。

*實習過程中務必遵守「社會工作倫理守則」。

實習後

*嚴格遵守保密原則,勿隨意議論或洩漏案主及工作過程中所知之隱私資料。

 

  1. 實習生權利

*實習期間可享有機構之專業督導。

*機構中央廚房平日供應午餐。

 

  • 機構聯繫方式

*機構名稱:財團法人中華文化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台北兒童福利中心育幼家庭

*機構地址: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95巷8號

*實習督導:蕭慧宜

*聯絡電話:(02)37652575

*電子信箱:swa@tcwc.org.tw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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